红灯停,绿灯行。从小就在电视机的公益广告里听到的这句话。这句陪伴大家十多年的“童谣”,现在或许要改一下,变为:红灯停,绿灯看情况走再走(讲真,有点不习惯)。
昨天是中秋假期的第一个上班日,深圳交警也在这一天开始了“冲绿灯”查处工作,对所有车辆在遇上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仍强行进入路口的,认定为“冲绿灯”交通违法,一律依法予以查处。深圳交警将组织交通监控视频抓拍和民警定点现场查处等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强行进入的,处300元罚款;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一年内有前科三次以上的,从第四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闯绿灯一般发生在交通繁忙时段,通常都是由于车流量大于道路的通行能力所致,又或者是离路口不远的地方有停车场入口,汽车由于等进入停车场在路边排队,占用了一条车道,导致道路不能及时分流,绿灯亮了后,其他路口的车辆照常驶出,造成十字路口或丁字路口的车辆在扭麻花,谁也过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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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全国交罚所在城市广州来说,这种交通情况屡见不鲜,一般不会发生工作日,基本上都是休息日才会出现,因为大家都会在休息日开私家车出来,车流量比工作日还大,往往就造成十字路口大塞车。
怎样才算“冲绿灯”呢?
1、直行方向交通阻塞时,直行车道内车辆不得进入路口,违规进入的,认定为“冲绿灯”。其他方向车道内车辆可以正常通行。
2、左转、直行、右转方向交通阻塞的,各车道内车辆均不得进入路口,违规进入的,认定为“冲绿灯”。
3、左转弯方向交通阻塞的,左转弯车道内车辆不得进入路口,违规进入的,认定为“冲绿灯”。其他方向车道内车辆可以正常通行。
当然如果是特殊情况下冲绿灯,例如,服从交警指挥下或者避让救护/消防等其他公共应急车辆时,并不构成违章。
欲速则不达,若绿灯后遇上前方道路还处于阻塞状态,最正确的画风还是停留原地等待阻塞的车辆驶离开后,再行驶,避免违章同时,也能防止造成扭麻花一样的大塞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