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在2016年4月1号正式实施,明天新规就要出台了,各位新手学员是不是很激动呢?现在我们先一起来领略一下2016新规都有哪些新政策的出台。
一、驾照逾期被注销可直接申请重考
原规定驾驶证到期未审验、未提交体检证明或未换证的,逾期达到一年,驾驶证将被注销;驾驶证逾期注销不超过2年,可以报名重考科目一恢复原准驾车型;注销超过2年将不能恢复,只能重新到驾校“回炉”。
这次改革一个重大的变化是更加人性化,规定对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
按照新规,如果不是由于发生违法行为被吊销和撤销的驾驶证,只是因为逾期(包括有效期满未换证、未按期参加审验、未按期提交体检证明、因身体条件不达标、或驾驶人自行申请注销等)驾驶证被注销的,可直接申请考试恢复原准驾车型。如果驾驶证被注销不超过2年,可直接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申请恢复驾驶资格;被注销超过2年的,可直接申请重考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不必像原来那样回到驾校从头学起。
二、单眼视力障碍也可考驾照
新规放宽申请驾驶证的身体条件。原规定两眼裸视力或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新规改为“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准驾车型”。这意味着,单眼视力障碍也可考取驾驶证。
新规放宽对申请人上肢条件的要求。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放宽残疾人申领驾驶证的身体条件。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丧失运动功能但能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规定,可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它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
三、换证不用回发证机关
新规全面放开驾驶人户籍地域车型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为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允许在居住地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但应当有居住证,换领驾驶证不用回到发证地申请。此前规定,驾驶证期满换证,应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新规还规定,因户籍迁移申请换证的,需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取消了“县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身体条件的证明”。
内地居民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如果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3个月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这意味着,仅通过短期出国旅游,即使拿到驾驶证,回国后仍要参加考试。
四、可一次性预约参加科目二、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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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实施后,考试预约将更加便利,学员学车拿证将更加便捷。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预约、连续考试。学员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在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申请人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辆管理所在60日内不能安排考试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它考场预约考试。
约考方式更加多样,可以实行自主报考。车管所建立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学员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公安机关按照报考或约考时间先后顺序,公平合理安排考生考试。十堰将在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启用网上自主报考功能。
五、放宽定期体检年龄
针对部分驾驶人因工作生活节奏快、疏忽大意等原因,逾期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驾驶证,注销后需要重新考证,新规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另外,驾驶证因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且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均可以提交体检合格证明后予以恢复驾驶资格。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按照驾驶证有效期满的有关规定注销,考试科目一后恢复;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需要重新考试全部科目。对于70周岁以上老人,过了申领年龄条件,不能重新申请。
六、取得城市公交车驾驶证5年以上可申请增驾大型客车
新规增加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A3)资格5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5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直接申请增驾大型客车准驾车型(A1)。同时,增加申请驾驶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A3)的限制。
放宽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条件限制。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七、设立学习驾驶证明
新规新设立了学习驾驶证明,替代以前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为3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学习驾驶证明分纸质或者电子两种形式。申请人上路训练时必须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未携带者可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这套新规将在明天也就是4月1号正式发布,对于想要报考驾照的学员们开始准备吧。考驾照网也给大家提供了一个报考驾照的优秀平台。为大家提供驾校报名以及驾照考试技巧的详解,希望对各位学员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