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公司来说,是非常不利的。走的时候,他的工作你还得找人替他,他回来后,替他的那个人如何安排呢? 而且一旦不辞而别成为习惯,公司如何正常运行,成本如何控制
2、为了防止这种不利的隐患发生 ,建议公司在建立规章制度时,将不辞而别(或者旷工)这种行为进行处罚。比如旷工几天视为离职(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并且到达旷工时间后,发通知,以及领取他的工资(必须本人签收,如工资卡)
3、如果公司没有此类规章制度怎么办呢? 需要公司给员工发限期到岗的通知(也即在限期的时间内还未回来的话,可视为离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考驾照网【KaoJiaZhao.COM】
4、不管哪种情况的通知,联系不上本人的,就EMS邮寄给他。所以这要求公司负责签订合同的那个负责人,一定要让员工的地址填完整,精确到门牌号。这在联系不上员工的时候就起作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