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呼伦贝尔地区由努尔干都指挥使司下设的一些卫、所管辖。
清朝,1734年建立海拉尔城,隶属五大将军属地——黑龙江将军。
1932年,伪满政府建立后,呼伦贝尔成为省级单位,为"兴安省",省会设在海拉尔。
1945年8月日本投降,10月岭西地区建立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
1946年6月改称纳文慕仁盟,受中共领导的兴安省政府领导。
1947年5月归属内蒙古自治政府领导。
1948年1月1日改称呼伦贝尔盟,归属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1949年4月,呼伦贝尔盟和纳文慕仁盟合并,称呼伦贝尔纳文慕仁盟,简称呼纳盟。
1954年4月30日,撤销东部区行政公署 ,将原兴安盟和呼纳盟所辖地区合并,改称呼伦贝尔盟,成立呼伦贝尔盟人民政府,作为地方一级政权,直属内蒙古自治区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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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2月21日,呼伦贝尔盟人民政府改称呼伦贝尔盟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