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戏曲四行当:生,旦,净,丑。
2、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文弱书生与豪爽斗士,贾府的焦大与林黛玉,从心理到外形都有很大的差异,在舞台上就要有不同条件和类型的演员采用不同的表现方法,在戏曲中就要有不同的表演规范和程式。因此,在戏曲发展的过程中,区分人物类别的行当也就应运而生。
3、最早的行当大约是宋杂剧的末泥、引戏、副净、副末和装孤五种行当,当时称为脚色。到元杂剧分末、旦、净三大类,到清朝,昆剧分“江湖十二角色”。不同的剧种也有不同的行当,广东粤剧分末、净、生、旦、丑、外、小生、贴、夫、杂十大行;秦腔分为四生、六旦、两净、一丑共十三行;京剧分为生、旦、净、丑、小生、文堂、武行七行,每一行当又分为很多细致的行当,如旦角又分为青衣、花旦、花衫、武旦、刀马旦、老旦、闺门旦、泼辣旦、旗旦、玩笑旦和丑角应工的彩旦。这些行当大都是以性别、年龄、性格、身份、职务、地位、道德情操、化妆特点、表演技艺的侧重来划分的。例如在京剧各行当表演的要求上就有“老生要弓,旦角要松,小生要冷,花脸要撑,武生取当中”的身段法则,在戏曲人才的培育上,行当的选择,归工归路的测定都是非常慎重的,由此可见行当的区别所在。不过,尽管划分很具体,但主要是从表演的程式和规范来要求,演员则是可以除演本工角色外兼工或应工甚至反串其他行当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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