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李哲,唐朝第四位皇帝,唐高宗李治第七子,武则天第三子。683年至684年,705年至710年两度在位。
显庆元年十一月五日,李显生于长安,初封周王,后改封英王。章怀太子李贤被废后,李显被立为皇太子。弘道元年即皇帝位,武后临朝称制。光宅元年,被废为庐陵王先后迁于均州、房州等地。圣历二年召还洛阳复立为皇太子,神龙元年复位。李显在位期间,恢复唐朝旧制,免除租赋,设十道巡察使,置修文馆学士,发展与吐蕃的经济、文化交往,实行和亲政策,把金城公主嫁给吐蕃赞普尺带珠丹,保证了边疆地区的稳定。
唐中宗李显前后两次当政,共在位五年半,景龙四年去世,终年55岁,谥号大和大圣大昭孝皇帝,葬于定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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