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屋面防水等级及使用年限,是根据建筑物的类别、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以及选用的防水材料确定的,与采用建筑结构的形式没有直接关联。
原2004版《屋面工程技术规范》中对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进行了规定,Ⅰ级为25年、Ⅱ级为15年、Ⅲ级为10年、Ⅳ级为5年。考虑近年来新型防水材料的门类齐全、品种繁多,防水技术也由过去单一做法向多道设防、复合防水等形式转变。屋面采用多大的坡度主要是根据使用需要和当地气象等因素决定的。就中国而言,坡度小于3%的屋面称平屋面。
对于屋面的发生功能,不仅取决于防水材料本身的材性,还与不同防水材料组合后的整体防水效果有关。且目前尚缺乏对防水材料合理使用年限的相关实验数据,故2012版《屋面工程技术规范》根据规范审查专家意见,取消了对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的规定。
考驾照网【kaojiazh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