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关系协调员考试时间:每年的8月30日;
2、劳动关系协调员指从事宣传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该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劳动关系协调的专业工作人员;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该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关系协调师、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7年2月21日发布的《关于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示内容调整情况的说明》中,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正式纳入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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