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程序:
1、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初审,将结果在申请人居住地张榜公示;公示5日后,将申请材料连同公示意见上报乡人民水平进行初审,将结果在申请人居住地张榜公示;公示5日后,将申请材料连同公示意见上报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3、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5日内进行复审,并委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复审结果在申请人居住地再次张榜公示;公示5日后,将申请材料连同公示意见上报区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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