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文划分法:天文划分法,以春分、夏至、秋分、冬至为四季的开始;
2、气象划分法:以3月至5月为春季,6月至8月为夏季,9月至11月为秋季,12月至2月为冬季;
3、节气划分法:以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为四季之始。
4、气候季节划分指以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为四季之始。
4、气候季节划分指标的依据是候温法,是张宝堃先生于1934年提出来的,至今仍在气象业务中使用。我国古代将5天称为一候,候温即5天的平均温度。但在气候季节划分中,不是固定的5天,而是采用5天滑动平均值,即以当天及前4天为一组计算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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