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的非机动车整治座谈会上获悉,2009年该市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动车”)交通事故1171起,死亡159人,同比分别上升5.4%和10.42%,其中,电动车驾驶人死亡132人。近5年来,该市电动车驾驶人死亡数年均增加20人,因此有市民建议电动车驾驶员自觉去考驾照。
据统计,1999年至2009年12月,宁波电动车上牌数有90多万辆。仅2009年,电动车上牌数就接近10万辆。2005年宁波市发生涉及电动车事故的死亡数为51人;2006年为71人;2007年为91人;直至2009年电动车驾驶人死亡升到132人。这五年内,宁波市电动车驾驶人死亡人数平均每年增加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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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谢警官表示,电动车事故造成死亡的主要客观原因与电动车数量增长有很大关系;而主观原因还是与非机动驾驶员安全意识薄弱、不懂交通法有关,有的甚至什么是交通法都不知道,逆向行驶、骑车带人、闯红灯、超速等违法行为频生,以致造成大量事故。
江北交警大队庄警官认为,电动车本身设计也有问题。有的电动车功率相当大、最快的可以行驶50码左右,是不允许上牌上路行驶,而一些外来务工人员从外地或者通过其他不同手段获得上路行驶,而这样的电动车的刹车系统又未能得到保障,以致增大了事故的发生概率。他希望政府对此重视起来,加强源头管理,取谛超标电动车的生产、销售。
江东交警大队王警官表示,现行的机动车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解决了驾驶员赔不起、受害者又必须得到救治的难题。但在现有管理范围内,电动车没有列入机动车范围,导致事故中电动车赔付难题重重。
座谈会上,宁波市某旅游汽车服务公司运管部曹勤国介绍,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撞,往往吃亏的还是机动车,如果非机动车有责任,很难赔到钱,跟他们讲道理又讲不通。他坦言,其所在公司就此损失一年达到10万元。
作为市民代表,严先生则认为,电动车驾驶员自觉去考驾照很少,谁都可以开。骑电动车的人有的车速比较快,闯红灯、逆向行驶等等都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对此,他建议电动车驾驶员自觉去考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