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新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于2016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指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将“暂住地”修改为“居住地”,这或将意味着异地学车需要的不再是“暂住证”,而是“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明确指出,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其中一项就是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大家在2016年1月1日《居住证暂行条例》施行以后,完全可以使用居住证异地学车考驾照。
流动人员跨市、跨省异地考驾照更加方便,准备异地考驾照的朋友可采取线下驾校或线上考驾照平台等方式自主报名考驾照。
异地学车如何申领居住证?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上班族: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学生: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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