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磐安县交警大队车管所通报了一起案例,在驾考科目一考试中,一名驾校教练因涉嫌驾考作弊被刑事拘留。这是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金华全市范围内第一起涉嫌驾考作弊罪而刑事拘留的案例。
科目一考试中
民警发现考生耳朵里有根线
11月3日早上8点50分,磐安县驾考科目一考场,考生正在紧张考试中。
磐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巡视民警发现,有一名考生表情很不自然,显得很紧张。
民警远远地观察了一会,发现这名考生耳朵里有一根线,于是调出了这名考生的信息,并一直观察,最后确认这名姓周的考生有作弊行为,便通知了当地的安文镇派出所。
两部门民警共同出击,迅速核实外围情况,一举把作弊学员周某、驾校教练员张某(女)和为他们提供作弊工具的胡某抓获,当场缴获一批作案工具。
根据相关规定,周某被取消当场考试成绩,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考试前把设备装在学员身上
考试中提供答案
经过调查,教练张某是磐安县尖山镇人,在磐安某驾校担任C照实操教练。
“我之前科目一考了3次都没过,就找教练帮忙。”40多岁的周某交代,考试所使用的作弊设备是张某联系其亲戚胡某提供。
原来,为了提高考试通过率,提高评分和业务外收益,张某把那些害怕科目一考试的学员介绍给胡某,利用发送器、接收器、纽扣式摄像头、微型耳机等器材,组织进行作弊考试。
当天上午,在考试前,胡某把发送器、纽扣式摄像头、微型耳机等设备安装在周某身上,考试中,通过手提电脑接收考试试题,然后为考试作弊学员提供答案。
周某因为过于紧张,被巡视民警抓了个正着。
KaoJiaZhao.Com
11月25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胡某因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被磐安公安刑事拘留。
据张某交代,除了周某以外,她还为其他考生组织过作弊考试,具体案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新闻加点料
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
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据磐安警方介绍,2015年11月,我国新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增加了许多罪行,其中包括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都被纳入刑法范畴,而驾驶证相关考试早被纳为此类“国考”。
根据法律规定,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是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金华全市范围内第一起因涉嫌驾考作弊罪而刑事拘留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