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驾驶大中型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车以外的车辆,如果有连续4个小时以上没有停车休息的,或者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则驾驶人一次性扣6分。
疲劳驾驶的危害有哪些?
一、疲劳驾驶极易引起交通事故驾驶疲劳,是指驾驶人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产生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而在客观上出现驾驶技能下降的现象。驾驶人睡眠质量差或不足,长时间驾驶车辆,容易出现疲劳。驾驶疲劳会影响到驾驶人的注意、感觉、知觉、思维、判断、意志、决定和运动等诸方面。
疲劳后继续驾驶车辆,会感到困倦瞌睡,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判断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精神恍惚或瞬间记忆消失,出现动作迟误或过早,操作停顿或修正时间不当等不安全因素,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此,疲劳后严禁驾驶车辆。
二、夏季行车容易导致疲劳在夏季炎热天气或驾驶室内温度过热的环境下驾驶车辆,温度高、空气流通差,驾驶人很容易疲劳,往往会感到精神疲倦,视线逐渐变得模糊、思维变得迟钝,尤其是午后行车极易瞌睡,甚至会出现驾驶人瞬间失去记忆的现象,勉强驾驶会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夏季炎热天气行车,应尽量保持驾驶室空气畅通、温度和湿度适宜,出现疲劳时应及时停车休息,不得勉强驾驶车辆。
三、疲劳驾驶是这样形成的引起疲劳驾驶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驾驶人的疲劳主要是神经和感觉器官的疲劳,以及因长时间保持固定姿势,血液循环不畅所引起的肢体疲劳。
驾驶人长时间坐在固定的座位上,动作受到一定限制,注意力高度集中,忙于判断车外刺激信息,精神状态高度紧张,从而出现眼睛模糊、腰酸背痛、反应迟钝、驾驶不灵活等驾驶疲劳现象。
运行条件 长时间、长距离行车;车速过快或过慢;过于限制到达目的地的时间。 身体条件 体力、耐久力差;视、听能力下降;体力弱或患有某种慢性疾病;服用驾驶车辆忌用的药物;女性生理特殊时期(经期、孕期)。 驾驶经历 技术水平低、操作生疏;驾驶时间短、经验少;安全意识差。
四、高速行车容易导致疲劳驾驶,驾驶车辆时,随着速度的提高或持续高速行车,驾驶人会出现不同程度的驾驶疲劳现象。驾驶车辆高速行驶时,驾驶人的注意力十分集中,始终处于高度精神紧张的状态,而随着速度的不断提高和驾驶时间的延长,驾驶人会逐渐出现疲劳感觉。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道路环境单一,交通干扰少,速度稳定,行车中的噪声和振动频率小,易使驾驶人产生单调感而困倦瞌睡,出现“高速公路催眠现象”。由此可见,驾驶车辆高速行驶,容易导致驾驶疲劳。
五、驾驶人应对疲劳的办法疲劳,一般可分为身体疲劳和精神疲劳。从疲劳恢复时间来看,可分为急性疲劳、慢性疲劳和积蓄性疲劳。急性疲劳是由于日常劳动所引起的暂时疲劳,经过短期的休息,疲劳就会消失,正常驾驶疲劳就属于这一种。慢性疲劳是由于长期处于疲劳状态而引起的,这种疲劳使劳动质量下降,影响身心健康,短暂休息不能消失。
过度疲劳是由于多次疲劳和连续疲劳积聚形成,可能突然以某种病态表现出来,这种不能用短时间的睡眠来恢复,需要经过长时间休养和十分充足的睡眠进行恢复,否则这种过度疲劳会发展成慢性疲劳。驾驶人在出现过度疲劳和慢性疲劳时,都不宜驾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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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疲劳驾驶带来的危害驾驶人疲劳时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和操作失误增加。驾驶人处于轻微疲劳时,会出现换档不及时、不准确;驾驶人处于中度疲劳时,操作动作呆滞,有时甚至会忘记操作;驾驶人处于重度疲劳时,往往会下意识操作或出现短时间睡眠现象,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
驾驶人疲劳时,会出现视线模糊、腰酸背疼、动作呆板、手脚发胀或有精力不集中、反应迟钝、思考不周全、精神涣散、焦虑、急躁等现象。如果仍勉强驾驶车辆,则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高速公路行车防范疲劳的办法高速公路路面宽阔、固定参照物少、车流速度高;既无交通信号灯控制和道路平面交叉,又无行人、非机动车和其他低速机动车干扰,所有车辆都保持较高的速度各行其道有序的行进。在高速公路行车,驾驶人的精力始终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体力消耗增大,而且会不知不觉地提高车速,甚至丧失制动减速意识。
在这种环境下长时间驾驶车辆会感到单调、枯燥,既容易产生松懈或疲劳。因此,驾驶人没有休息好或感到有点疲劳时,不要驾车进入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最好在1个半小时到2小时到就近的服务区休息一下;若感觉有点疲倦或有睡意时不要在继续驾驶,最好立即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