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引导消费,即厂商引导消费者,厂商生产销售创新产品或者消费者非高关心度商品。厂商必须想方设法引导消费、创造需求,将消费者脑海中未有的或者潜在的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根据“引导消费”理念,厂商占据主动地位,消费者处于被动地位。我们并不常接触的高科技产品,以及一些嗜好品,都是厂商主动引导消费,从而激发需求的结果。 假如一个厂商拥有了引导消费,创造需求的核心营销理念,则应该在组织架构上充分保障该理念的实施。 一些传统型厂商应该组织重组,成立整合营销传播部门,此类部门虽然有常规促销、调查、企划等功能,但更需要有以引导消费为中心的传播功能,并且传播中应以软性文章、知识介绍为主,引导消费于无形,不知不觉中请消费者入瓮,保健品公司是擅长软性文章运作、引导消费的高手。 一些公司则干脆成立专门的消费教育部门,该部门不做硬广告,不卖产品,仅仅做消费者思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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