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中确实存在死者兄弟姐妹继承的情况,但并不是所有的继承都会牵扯到死者的兄弟姐妹。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位继承,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位继承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因此,根据上述法条,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即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这种情况会涉及兄弟姐妹继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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