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的收购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商业流通企业的会计制度》。成本是收购时的收购价,您在销售给加工企业按销售处理,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如果销售价低与合理的售价,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销售价格。
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废旧的售价,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销售价格。
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废旧物资,是指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品,包括经过挑选、整理等简单加工后的各类废弃物品。利用废旧物资加工生产的产品不享受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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