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驾考新规4月1号开始实施,新规做出规定:科目二、科目三可同时约考,大大缩短了驾驶证的考试时间,以及减少了考试的流程,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新修订的公安部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报进行报道后,不少市民纷纷来电询问此次驾考新规与旧的驾考规定存在哪些区别?今日 ,省公安厅交管局对公安部139号令中最主要的新变化进行了发布和解读,省公安厅交管局局长唐国栋、车驾管支队政委袁经建等回答:
一、60天约不到考可省内异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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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原有规定有很大的变化:
变化之一是,申请人预约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车管所在60日内不能安排考试的,可以选择省内其他考场预约考试,但科目一考试必须要本地参考。
变化之二是,科目二、科目三可同时预约、连续考试了。也就是说,科目一合格后,可以先约考科目三,再约考科目二,也可同时预约,连续考试。不过,还必须要满足一个条件:科目一考试合格通过后10天才能报考科目二,30天后才能报考科目三。
变化之三是,学习科目二、科目三,须有学习驾驶证明。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管所会给考生发放学习驾驶证明,在后续科目二、科目三学习训练时,必须随身携带(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变化之四是,小型汽车夜考有变化,可用白天模拟灯光操作的方式代替夜间考试,大中型客货车夜考没有变化。
新规对于大车驾考学员来说,还有一个利好。科目二、科目三每次考试都有一次现场补考机会,新规实施后,科目二当场补考时只需要重考挂科的项目。而科目三的考试中,夜考项目未过时补考只需要重新考夜考全部项目,白天已经通过的考试项目不需要重考。
2016驾考新规对于学员来说总的是一个很有利的规定,希望大家能够充分了解一下这个新规,在报考驾照时遇到麻烦才能更好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