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办离职,再办入职,因员工与工作或身体健康无关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事宜,公司一方面允许员工请比较长的事假,另一方面又担心员工请事假会给公司带来风险可以采取此模式。但该模式同样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即有可能增加公司不希望出现的真正的离职。
2、停薪留职,原来系国有企业劳增加公司不希望出现的真正的离职。
2、停薪留职,原来系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中出现的一种特殊劳动关系,即员工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又因其他原因一段时间内不能为单位提供劳动,因此,单位为其保留原来的工作岗位,待停薪留职期满后,员工可以继续回单位工作。
3、从管理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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