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经济法学科目包括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劳动法、房地产法、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学原理、企业与公司法学税法原理、金融法概论、环境法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或自考。1981年,中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该制度新型的开放式的社会化教育形式。参加考试者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现已为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等众多国家的认可和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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