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是一种面值100元的债券,每年支付利息,但是该债券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有权利按照一定的转换价格转换成该公司的股票。所以持有该可转债的投资者既选择可以持有债券到期获得每年的利息收入,也可以选择在合适的时候转换成公司股票,变为持有股票。可转债不需要持有股票份额。
1、股性:在转股期内可按转股价格转换为股票,转换成股票之后,投资人从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一旦股票市价超过转股价,还能在上涨中享受高于普通债券的收益。
2、债性:即债券保本付息的特性,投资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保证本金的安全;(以隆基发债为例: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30%、第五年1.50%、第六年1.80%;付息方式每年一次,最后一年连本带息付完)。
3、转换性:双重选择权,一方面,投资人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机会成本;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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