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执行是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的一种可能发生的状态。根据法律规定,中止执行是指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导致的执行程序的暂时停止。一般来说,如果特殊情况情况消失了或情况有所改变,可以继续执行。需要注意的是,中止执行并不是对执行的终止,并不是说直接把程序结束,而是一种暂时的中止,要视后续的情况变化来决定是否继续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考驾照网【kaojiazh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