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子王旗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这块肥沃的土地上即有少数民族聚居、繁衍。明朝末年,清军逐察哈尔部林丹汗后,将这块沃土赐予成吉思汗胞弟哈卜图哈萨尔的第十五代嫡孙诺延泰。诺延泰将这片草原交由四个儿子分而治之,由此产生四子王旗最早的称谓四子部落。清顺治6年,四子部落正式置旗,称四子部落郡王旗,为乌兰察布盟四部之一,受绥远城将军节制。公元1914年(民国3年),改受绥远特别都统节制,直隶蒙藏委员会。四子王旗人民政府成立。
四子王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乌兰察布市西北部,东与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及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毗邻,南与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交界,西与包头市达茂旗相连,北与蒙古国接壤,国境线全长104公里。
四子王旗地处内蒙古高原中部,境内地形较为复杂,丘陵起伏,平原相间,主要由南部低山丘陵和北部层状高原两大地貌单元组成,平均海拨为1400米。全旗总辖地面积25513平方公里,其中牧区20843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81.3%,农区分布在南部,共4670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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