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闯红灯扣分是可以用别人的驾照的,因为依照目前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来看,闯红灯会被扣除6分并且罚款200元。每个驾驶证在一个违法计分周期内只有12分,只要不是一次性扣除12分的违章事件都可以用别人的驾驶证来代替自己扣分。
如果想要用别人的驾驶证来代替自己扣分,就需要代替的那个人拿着本人的身份证、驾驶证和自己违章车辆的行驶证,然后到行政综合处理大厅或者其它交通管理部分去现场处理。
交管部门规定一辆车一年内,也就是一个违法计分周期12个月内最多只能拿三个驾驶证去扣除车辆违章的分数的。闯红灯违章一般都是电子违章抓怕设备自动抓拍上传到交管部门的系统上,然后由他们审核,如果没有抓拍错误或者其它原因造成的错误判断都是无法判断是否是由实际违章人驾驶的该车辆,那么也就是说我们拿别人的驾驶证来扣分从理论上是可行。
那么如果闯红灯后被计分了,没有及时处理的话,等到下次又不小心闯了一次红灯的话就一共被扣了12分了,那么这种情况就麻烦了,如果直接扣除别人的12分那么会导致别人没法在本年度开车了,如果扣除自己的驾驶证分数那么自己就没法开车了,这样我们最好的办法就是用别人扣除一次,然后自己扣除一次,当然还有第三个人,那么也可以用这第三个人的驾驶证去扣除剩下的12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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