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险概念
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通过商业车险合同条款可知,车损险保的是车主及其允许的驾驶员在使用车辆时遇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时遭受的损失。
车损险赔偿原则涉及两种情况
单方事故和双方事故。单方事故不涉及致损方,赔偿方只能是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此时受损车辆不可能获得大于自己损失的赔偿,符合损失补偿原则。
第二种情况是双方事故,这涉及到两个险种,车损险和对方投保的商业三责险。基于双方事故要考虑责任的承担的问题,故要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是对方责任的,要先由对承担,己方责任的要由自己承担。这样就不会造成补偿大于损失情况的发生。此时,己方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自己责任的那部分损失。
民法中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
民法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主观上要有过错,过错包括过失和故意两个方面。《保险法》肯定了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来分担经济损失这一内容。但车损险不适用“无责免赔”原则。这是因为车损险保的是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情况下车主受损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按过错归责原则进行赔偿是行不通的。例如,发生泥石流,车主无过错,无过错即无责任,仍按无责免赔条款车主就不会获得赔偿,这和买车损险的目的显然是相违背的。所以,车损险适用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归责原则。
考驾照网【kaojiazh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