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赔偿责任认定的三种司法解释|违章资讯 - 考驾照网
考驾照网> 违章资讯> 正文

酒驾赔偿责任认定的三种司法解释

来源:考驾照网更新时间:2014-08-18 10:51

对于酒驾造成的事故,有时候也要听听民间的声音。因此,在酒驾赔付问题上,到底赔不赔,怎么赔,我国在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理解。立法上的差异使法院在适用上述规定时存在三种不同的理解,从而我国各省市出现了不同的判罚。

一、保险人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这是根据《道交法》作出的判罚。《道交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显然其设立的目的是加大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从而使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大的保护。而根据常理判断,在机动车驾驶者和非机动车驾驶者的对比中,非机动车必定属于弱势的一方,所以我国《道交法》的这一规定是其立法宗旨的充分体现。

根据我国《道交法》第76条的规定,保险公司是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的赔偿责任,所以无论是机动车驾驶人在什么状态下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其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都应该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全额赔付,这种无过错责任性质直接决定了法院的判罚。而“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规定明显缩小了《道交法》的规定,此时按照立法法理论,应该适用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的原则,不再考虑《交强险条例》,直接适用上位法《道交法》。

二、保险人仅对人身伤亡承担赔偿责任。

《交强险条例》第22条规定,保险公司对恶意肇事所造成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其中恶意肇事包括醉酒驾驶,也就是说该条规定保险公司对醉酒驾驶所造成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并没有规定保险公司不赔偿受害人自身的伤害。这一规定是存在法律漏洞的,根据常理可知,在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受害人受到的伤害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等多种伤害,那么根据上述解释,保险人应该对人身伤害进行赔偿。法官们本身就是一个善于挑错的群体,法律条款的这点漏洞逃不过法官们锐利的眼光,例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有理有据的判决就是在这点漏洞的基础上作出的。在法律实践中仍然有法院认为,交强险的立法本意是最大限度的保护受害第三者的利益,而“人身又是高于财产和药费之上的利益”,因此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在这类判决中,我们应该注意,法院适用的是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再向醉酒驾驶者进行追偿的规定,但在实践中,由于肇事者自身家庭情况或者交通肇事的厉害程度,很多肇事者无力偿还保险公司,因此大部分都成了保险公司直接承担赔偿责任,与垫付责任的性质不同。

考驾照网【kaojiazhao.COM】

三、保险人仅就抢救费用承担垫付责任。

设立交强险的目的在于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切实有效的救济。《交强险条例》的立法本意是使受害人在受到损害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赔偿,因此规定保险公司仅垫付抢救费用,其他损失一律免责。《司法解释》第14条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即将伤残赔偿金、死亡补助金、医疗费、丧葬费等全部包含在财产损失范畴内,不同于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一条所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财产损失”,即财产上的损害,是指损害可以以金钱加以计算,例如因身体受侵害而支出医疗费用或减少的收入,物因受侵害而减损其价值。如果将《交强险条例》中的财产损失简单等同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的“财产上的损害”,将会得出保险公司在垫付抢救费用以后还要在死亡伤残限额内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的结论。这与《交强险条例》的立法宗旨相悖。

分析上述三种不同解读,不论法院采用哪种,这些理由都显得很勉强。直接适用第一种的表面看上去很简单,不用适用其它司法解释、司法批复和相关复函,仅应用一个《道交法》就能解决问题,可是判决后的质疑颇多,直接造成保险公司负担过重,使有些保险公司对交通安全方面的承保望而却步,把法院推向社会舆论的风尖浪头。第二种则是把人权摆在首位,事故发生后保护受害人是第一位的,交强险设立的目的在于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切实有效的救济。而第三种垫付抢救费用也是直接适用《交强险条例》的结果,但是条例的规定并不周延,对于免责的财产损失容易产生多种解释,可以看出为了得出“财产损失免责”的结论,我们寻找了很多理由,而在《司法解释》未颁布施行之前,我们把这里的“财产损失”作广义的解释当时看来是一种无奈的做法,只有这样法院才能勉强作出这种判决。而《司法解释》的施行,证实了我们的广义理解。只有尽快修改和完善对醉酒驾驶交通肇事的交强险赔付问题相关法律,才能避免法律逻辑错误导致的实践中的曲解,而这个时候《司法解释》的颁布施行正可谓是雪中送炭,为司法实践解决了燃眉之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本站将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

2025年小车科目一模拟试题

2025年小车科目四模拟试题

驾校相关信息:
  • 厦门驾校排行榜
  • 厦门驾车陪练
  • 厦门汽车违章查询
  • 北京驾校排行榜
  • 北京驾车陪练
  • 北京驾车违章查询
  • 无锡车辆违章查询
  • 无锡驾驶证扣分查询
  • 无锡新区驾校排行
  • 北京驾校优惠信息
  • 周边城市驾校:
    驾校-热门城市:

    考驾照网(www.kaojiazhao.com) 旗下平台: 驾校平台 教练平台 陪练平台 考试平台

    考驾照网举报投诉方式:电话: QQ: 邮箱:(接受色情、低俗、侵权、虐待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投诉)

    Powered by 考驾照网 © 2001-2013 KAOJIAZHAO    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