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机动车条款和费率实施几年来,并未给中国保险市场带来所期待的结果。相反却出现了车险业务大面积亏损、道德风险内外频发、理赔投诉大量增加、部分产品简单且粗暴地限制投保或暂停办理、行业违规被多部门处罚等等现象。据权威机构最新的统计资料显示,2013年前三季度,全国财产险保费收入671.97亿元,其中机动车辆保险427.24亿元,赔付251.46亿元。车险简单赔付率为58.85%,超过险种公认的55%的安全线。在思考后发现,正是由于2003版新车险条款和费率的实施在一定意义上出现了保险企业经营中的垄断经营和重新定位,从而在实施中使得车险业务多年来累积下来的诸多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如何走出车险业务的困境,需要加强车险改革力度了。
正确认识车险条款 把握改革方向
在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过程中,很多令人难以理解的现象一再发生。各家、各级保险经营机构一再不计成本和后果地违规,甚至违法经营,以至保险市场狼烟四起,一片混乱。这是保险经营单位授权经营者不会算账,还是大家都要“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任务指标可以对各项业务规定和要求阳奉阴违,甚至出现信息不对称现象。这些行为带来的只是保险行业整体信誉的急剧下降,保险发展方向的全面误导。要改变目前这种状况,首先,要在正确的改革思路和良好的专业指导下授权经营,要求经营者对改革过程和结果负责。车险业务的管理必须建立在保险企业内部管理科学化、责权分明的基础上。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中,授权经营者必须对其经营单位的经营过程的合法性和经营效果的盈亏负责,在其个人利益上直接体现奖罚分明。当然,要在建好“栅栏”的同时指出正确的发展方向,并利用良好的激励引导机制让各级经营者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去实现各级企业经营目标。其次,改革车险业务模式。在现有的保险理论和实践中,如何进行车险改革及业务内部分工与合作是一个反复争论、又无定论的问题。特别是在承保和理赔两个业务环节上。强化内部分工、实现标准化运作是保险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作为服务业的保险,也必然存在一个“人与人、面对面”服务的要求。人为割裂这种联系是不行的。因而在保险实践中,承保、理赔的“分与和”直接给保险实务带来了或多或少的问题。经过分析后发现:以往的业务分工存在标准不清的问题——不应以承保和理赔来进行形式分工,而应以外勤和内勤进行实质分工。具体来说可进行如下分工:展业、查勘为外勤工作,核保出单、定损理赔为内勤工作。特别是查勘、定损工作的分离使保险企业在加强内控管理的基础上,既能保证客户关系管理和客户服务的联系性,又能坚持保险业务的专业标准,还能防止业务分工后出现员工业务知识的单一化和贫乏化。
车险费率追求精细化管理
保险是市场经济中特殊的组成部分,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压器。因此在保险企业的经营管理中要体现专业的风险管理思想。在车险业务中,着重体现五个方面:第一,单证领用和应收保费管理;第二,科学的核保制度;第三,严格的查勘定损管理办法;第四,科学、合理的数据处理和客户关系管理信息平台;第五,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一般说来,重点在于内勤工作要建立专业化的工作细则;外勤工作要制定出合理的内控制度;业务管理要辅之以相关技术支持和标准化的服务要求。如在承保中应建立科学的核保制度和工作细则,实行营销核保分离、统一核保、验标承保、差别费率和黑灰名单制;理赔中可实行专业定损员和案件复勘、客户回访制度,以及独立第三方参与制;内控上要有制度和效果评价机制,以及有关事项处理规定等等。
保险业在理论上实际是以大数法则为基础,进行风险数据集中、处理和利用的行业。2013年车险费率市场化也直接地体现了这一特征。数量巨大的数据处理和无限繁杂的客户关系管理必须要有一个统一、强大、科学的信息平台来保证费率厘定的科学化和客户关系管理的稳定化。同时,信息平台必须进行授权使用。各级经营管理者可利用该平台进行管辖范围内的科学、主动、自主的经营管理,从而为保险企业真正进行企业化经营、精细化管理奠定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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