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近年来启用社会化考场,以政府考场与租赁考场并行、互为补充的模式,解决考试场地不足的问题。
利用社会资源缓解驾考压力,如何确保社会考场规范运作?《深圳市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使用监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社会考场的准入机制和管理作出严格规定。
《规定》要求,单个社会考场的考试能力须达到1个科目完成600人以上的日考量。社会考场的人员利用工作便利参与考试作弊,或者考场方有任何以考试为名直接或间接向入场考试的驾校或学员收取(接受)任何形式费用,且情节严重的,交警部门将停止该考场的考试业务,并报省公安交管部门取消考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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