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摩托车驾驶员驾驶证才领了18天,却因“隔夜酒”驾车,遭到罚款、扣分以及驾驶证被注销的双重处罚。7月22日,北川交警提醒,酒后不开车,哪怕是前一晚喝了酒,次日一早也可能是“酒驾”。
20日9时许,北川交警在北川县安昌镇北门段巡逻检查,在对一辆川BN23**红色摩托车实施检查时,闻到驾车人身上散发出酒味。民警询问驾车人是否喝了“早酒”,驾车人张某某说是头天晚上与几个朋友喝了3两酒。经过酒精测试,张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1.9毫克/100毫升,属饮酒驾驶。按照《道法》,张某某被扣12分,罚款1000元。另外,张某某还要遭受一项更严厉的处罚。因为他7月2日才领到驾驶证,事发时还在实习期内,按照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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