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保险押金什么时候可以退还,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的规定,收取续保押金妨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而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收取续保押金的约定违反了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应该和保险公司协商要求退还该保险押金。
还要注意的是办保险之前要看清楚合同条款,认真审查合同条款和收费是否合理,谨防其浑水摸鱼乱收费。此外,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保险公司。如果不满意当初的保险公司,消费者有权更换。所谓的“继续保险保证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乱收费。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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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