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知。开发商应先取得房子的产权证,然后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的时间对房子进行验收和交接。一般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如果购房者没有按照约定执行的话,那则会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子交付给买家使用了,也就是默认交接工作已完成。所以,各位业主一定要在约定的时间内前往交接,以免吃亏的是自己。
2、验收。验房是交房流程中非常重要的一步,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的质量及配套设施进行逐一验收,如果你不验收,日后房屋出现什么重大的质量缺陷,那开发商是可以逃避责任的。所以,大家要应以重视。除了对房屋的质量和配套设施进行检验之外,还应该检查房屋的质检合格证和产权证。
3、签署房屋交接书。在核验了房屋的质量及产权证都合格之后,就可以和开发商签订房屋的交换书了,其目的是为了保证自己和彼此的权益。如果说房屋的质量有瑕疵或者产权证书不过关的,那作为业主的我们可以拒签交接书,等到开发商修正和补齐之后再签。
4、房屋“两书”。当然了,对于购房者来说,对于房屋的“两书”也要了解,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前者是开发商对所销售的商品房的质量应予承担责任的法律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后者相当于产品的使用说明书,里面主要说明了房屋的结构、性能、各组成部分的类型、和标准等,并且还会告知业主在使用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虽然在交房的时候,开发商都会有专人负责和业主一起验房,但是建议大家还是先找好对这方面比较熟悉的人或者有过购房经验的朋友陪同一起,这样避免给自己的生活带来后患或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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