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时,军队以府兵为主体,同时还有北衙禁军、兵募、边防军,以及不脱离生产的团结兵等。府兵。泛指军府统领的兵士,是唐前期军队的主体。高祖武德二年(619),开始恢复府兵组织,设骠骑、车骑军府若干、贞观十年(636),太宗整顿府兵制,军府更名为折冲府。全国折冲府最多时有633(或634)个,其中关内道261个,占全国总府数40%以上,其次是河东、河南两道,其他各道府数很少,形成了军事上居重驭轻的局面。中央统领府兵的十二卫和东宫六率。十二卫即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谙卫置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左、右卫皆领60府,其他诸卫领40~50府。东宫六率即太子左右卫率、左右司御率、左右清道率,各领3~5府。折冲府分上、中、下三等,上等1200人,中等1000人,下等800人。每府置折冲都尉为长,左右果毅都尉各二人为副。每军府辖4~6团,团200人(有时以300人为团),团设校尉。每团辖2旅,旅100人,旅设旅帅。每旅辖2队,队50人,队设队正。每队分为5火,火10人,火置火长。在唐朝,旅帅统辖100人左右,相当于现代军队的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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