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的是国家或社会对社会保险实行行政性、事业性管理的职能机构。行政性管理,指通过立法确定社会保险资金的收缴和使用办法,并对下级机构收缴资金进行监督检查。事业性管理,指具体收缴和调剂使用社会保险资金以及具体支付各项资金以及具体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政府直接管理覆盖全国的分层设置、分级管理的经办组织系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中央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设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依据法律综合管理、指导地方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在地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地市、区县三级地方政府分别设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因社会保险各险种基金统筹层次普遍偏低,统筹效果的发挥和劳动力的跨地区流动已受到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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