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时期的廷尉有两个人,一个是张汤,一个是杜周。
1、张汤是西汉时期官员、酷吏,杜陵人。因为治陈皇后、淮南、衡山谋反之事,得到汉武帝的赏识。晋升为太中大夫、廷尉。与赵禹编定《越宫律》、《朝律》等法律著作。用法主张严峻,常以春秋之义加以掩饰,以皇帝意旨为治狱准绳。曾助武帝推行盐铁专卖、打击富商,颇受武帝宠信,因为御史中丞李文及丞相长史朱买臣的诬陷,被强令自杀。张汤虽用法严酷,后人常以作为酷吏的代表人物,但为官清廉俭朴,不失为古代廉吏。
2、杜周字长孺,西汉南阳郡杜衍县人,出身小吏,甚有能名。义纵任南阳太守时,推荐为廷尉史,汤称赞之,官至御史。受命查办沿边郡县因匈奴侵扰而损失的人畜、甲兵、仓廪问题。他在查办过程中,严格追究造成损失的责任,很多人因此被判死罪。由于他执法严峻,奏事称旨,因而得到武帝的赏识,加以重用,同减宣更替任御史中丞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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