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出境有两种方式:
1、独立适用。适用于犯罪情节比较轻,但又不宜继续滞留我国境内的外国人。
2、附加适用。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
【法律依据】
《刑法》第35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考驾照网【KaoJiaZhao.COM】
考驾照网(www.kaojiazhao.com) 旗下平台: 驾校平台 教练平台 陪练平台 考试平台
考驾照网举报投诉方式:电话: QQ: 邮箱:(接受色情、低俗、侵权、虐待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投诉)
Powered by 考驾照网 © 2001-2013 KAOJIAZHAO 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