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的主要权利:
1、出卖人出卖属于其所有或有权处分的标的物。
2、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图纸等标的物的,出卖人仍拥有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法律及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出卖人享有收取价款的权利。
4、出卖人享有标的物交付前产生的孳息。
买受人的主要权利:
1、出卖人交付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标的物致使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2、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终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3、买受人对出卖人多交付的标的物,可以接收也可以拒绝,对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的标的物,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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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买受人享有标的物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