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基础有四个,教育者、教育方法、教育环境、教育内容。
1、教育者: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素,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把受教育者作为教的对象,以教育影响为手段,把引导和促进受教育者身心的发展变化作为活动目的,力求使自己“教”的对象的身心发生合乎自己社会的变化。
2、教育方法:在教育思想指导下形成的策略性途径,包括教师直接指向教育内容的教学方法、学生学习方法指导及学前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方法。
3、教育环境:在学生所处的环境中,用环境进去影响,其中包括物质环境和文化环境。
4、教育内容:根据一定社会现实和未来需要,遵循年轻一代身心发展的规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系统地引导受教育者获得知识技能,陶冶思想品德、发展智力和体力,以便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适应一定社会的,需要和促进社会发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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