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烃命名法的规则是词头(取代基)+词尾(母体化合物),具体如下。
1、苯环上两个相同取代基的位置可用“邻”、“间”、“对”表示。
2、苯环上三个相同的取代基的位置可用“连”、“偏”、“均”表示。
3、苯环上连接简单烃基、硝基(-NO2)、卤素(-X)时,以苯环为母体。
4、苯环上连接复杂烃基、不饱和烃基、氨基(-NH2)、羟基(-OH)、醛基(-CHO)、羧基(-COOH))、磺酸基(-SO3H)、时,以苯基为取代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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