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因此副驾驶也必须系安全带。
2、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3、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4、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5、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凡是在副驾驶上不佩戴安全带的,执勤交警均可以对乘坐人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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