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塾是旧时私人所办的学校,它是私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私塾有多种:有塾师自己办的教馆、学馆、村校,有地主、商人设立的家塾,还有属于用祠堂、庙宇的地租收入或私人捐款兴办的义塾。私塾产生于春秋时期,作为私学的一种,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除秦朝曾短暂停废外,2000余年延绵不衰,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它与官学相辅相成,并驾齐驱,共同为传递中华传统文化,培养人才,勤苦耕耘,不懈奋斗,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2、西周称学校为“辟雍”,是少数奴隶主贵族读书的场所。古代的学校称为庠、序、学、校、塾。在开始产生时并不都是专门的教育机构,而兼为习射、养老的场所。西汉时学校分中央和地方两种,中央设太学,是国家最高学府,相当于今天的大学。地方上置学宫。唐时代办学达到古代极盛时期,学校分类更细,明清时的学校基本是承袭隋唐的,但由于科举制发展,使学校成为科举制的附庸和装饰品。清末,开始兴办近代教育,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的《钦定学堂章程》中称学校为学堂。到1907年,新式学堂遍设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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