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历史上正式确立以正月为岁首的是汉代武帝时期。西汉太初元年,司马迁等人建议使用《太初历》,恢复夏历即农历,以正月为岁首,把二十四节气订入农历,后来历朝历代虽对历法有过修改,但基本上仍然以《太初历》为蓝本。
2、干支古历以立春至下一立春为一“岁”(摄提),岁首乃万物起始、一切更生之义,意味着新的一个轮回开启。后亦用“岁首”来指一年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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