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0元—2000元,吊销驾驶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等行为。以及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考驾照网【kaojiazhao.COM】
考驾照网(www.kaojiazhao.com) 旗下平台: 驾校平台 教练平台 陪练平台 考试平台
考驾照网举报投诉方式:电话: QQ: 邮箱:(接受色情、低俗、侵权、虐待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投诉)
Powered by 考驾照网 © 2001-2013 KAOJIAZHAO 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