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清朝,水师提督是从一品武官,在总兵之上,就相当于现在的东海舰队、南海舰队、北海舰队的司令员。
2、水师提督为武职官名。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负责统辖一省陆路或水路官兵。提督通常为清朝各省绿营最高主管官,称得上封疆大吏。若以职能分,提督分为陆路提督与水师提督,掌管区域达一至两省,数万平方公里,甚至数十万平方公里。
3、在清代,置有“提督军务总兵官”,是地方的高级军事长官,受“总督”指挥,从一品。下设镇,协,营,汛四级,所直接统辖之绿营兵,称为“提标”。有水师的地方,或专设“水师提督”。相当于现在的东海舰队、南海舰队、北海舰队的司令员。
4、清朝共在中国各地设置12名陆路提督,3名水师提督。(福建水师提督、广东水师提督及长江水师提督)就台湾清治时期而言,台湾总兵或台湾镇所辖军队,通常属于福建陆路提督与福建水师提督所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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