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条件。首次参保对象的条件还是跟过去一样,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具有本县户籍的城乡居民。
参保流程。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首次参保需携带参保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填写《参保登记表》,选择缴费档次。缴费当年或补交相差年限的保险费。由村协办员将相关材料报乡(镇)社保中心,经县社会保险局复核无误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关系。已参保的城乡居民按上年度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纳,并将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到乡镇信用社存入个人养老保险(卡)或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户口本只是首次参保需要,以后参保居民可携带存折选择异地存款。缴费时间一般为当年的第一、二季度(4月1日——9月30日)。
养老保险待遇的领取。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于到龄前一月持身份证、户口本、缴费存折复印件到村(居委会)填写待遇领取通知表。村(居)委会代办人员收齐材料后报乡(镇)社保中心审核,县社会保险局复核后,通过信用社进行社会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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