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带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3、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4、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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