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审庭前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至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庭审的正常进行,由审判本案的合议庭进行的一系列诉讼活动。
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
(一)在法定期间内送达诉讼文书;(二)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合议庭组成人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
(一)在法定期间内送达诉讼文书;(二)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三)确定举证期限;(四)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整理争议焦点;(五)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六)追加当事人;(七)选择审理案件适用的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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