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院最近发布的一个“关于‘醉驾’犯罪审判中若干问题的解答。据了解,该“解答”对我省醉驾案的量刑做了调整,其中最大的亮点是明确了在小区内醉酒移动车位的不应被认定为犯。
2、另外,醉酒后在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众通行的场所只是为了挪车位且没造成公共安全危害的,可不视为犯罪。
3、此外,放宽了醉驾可判缓刑的酒精含量标准;对于醉驾两轮超标电动车的,如果情节轻微,可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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