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的因数中,质数有(2)个,合数有(6)个,奇数有(3)个,偶数有(6)个。
36=1×36=2×18=3×12=4×9=6×6
所以,36的因数有(1,2,3,4,6,9,12,18,36),其中质数(2)个,分别是(2,3);合数(6)个,分别是(4,6,9,12,18,36);奇数(3)个,分别是(1,3,9);偶数(6)个,分别是(2,4,6,12,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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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数是指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的自然数。
合数是指在大于1的整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与之相对的是质数,而1既不属于质数也不属于合数。最小的合数是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