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轻微刮擦,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达不到立案标准,适宜进行简易程序,交警部门鼓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然后自行离开。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车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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