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直接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一般职工在公司上班,都会有社保的,费用需要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各承担一部分,这是劳动者基本的权益。但有些时候,用人单位并不会去替职工缴纳社保。很显然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是违规的,劳动者可因此辞职并要求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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